孙远辉律师201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公司法方向)。此前先后获得法学学士(西南工学院)、法学硕士(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南京财经大学)等学位。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为南京晓庄学院商学院讲师、南京晓庄学院法律咨询室负责人、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员。
孙远辉律师既有法院审判工作经验,又有律师工作经验,还有高校法律教学和研究的经历。孙远辉律师自2004年至2009年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担任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009年考入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同年进入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工作。担任法官和律师期间,处理过公司、合同、期货、保理、委托理财、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纠纷。
孙远辉律师2012年起执教于南京晓庄学院商学院。主要讲授《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WTO规则》、《行政法》、《保险法》、《劳动法》、《客户关系管理》等课程,在这些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孙远辉律师还发表过三部著作和多篇论文。公司法专著两部:1.《股权的秘密——司法审判及风险防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10月出版,28.5万字)、2.《维权的秘密——资本(产)信用学说及司法审判研究》(待出版,24万字)。经济管理类著作一部:1.《客户关系管理》(副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18年1月出版)。
论文:1.《定作人能否要求返还边角废料》(《人民法院报》)、2.《误区与重构:论陪审制度的价值》(《天府新论》)、3.《消费者协会定位之维度分析》(《云南行政学院学报》)、4.《论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困境及出路》(《学理论》)、5.《对民事诉讼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思考》(《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6.《论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误区——以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为考察对象》(《甘肃行政学院学报》)、7.《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法律机制探析》(《西北大学学报》)、8.《股份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经济学分析》,(《北京交通大学学报》)、9.《物之瑕疵担保的法律问题》,(《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