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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姬传生-资深刑事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19年,兼职法学教授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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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师 2021-01-16 09:00:21 940 分享:32 5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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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审判阶段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被保证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审判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妨碍侦察、起诉、审判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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