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工作的补充通知(二)
导读: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工作的补充通知(二)...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工作的补充通知(二)
宁律秘通【2020】76 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回应广大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最大程度满足不同诉讼阶段首次会见的需求,经市律协与市监管支队沟通协调,拟对前期律师会见服务工作再次进行微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首次会见时间段
为重点保障首次会见,自2020年5月22日零时起,将每周安排一天(周三)进行首次会见,调整为每周安排三天,即周三、四、五安排首次会见。
律师申请首次会见羁押在市看、二看、三看和六合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应当通过电子信箱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电子信箱为:njlx69851875@163.com。
申请材料名称格式为:“律师姓名+律所名称+看守所名称+被会见人姓名+诉讼阶段首次”。
申请材料为:1.律师执业证首页和年检注册盖章页;2.委托书(或法援指派函)。委托书应标明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关系以及诉讼阶段;3.律师事务所(或法援机构)介绍信。
二、调整市看、二看、三看非首次会见安排
律师申请非首次会见羁押在市看、二看、三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仍实行网上当日预约两天后会见的方式不变。调整有二:
调整一:自2020年5月22日零时起,由原来的每周安排四天(周一、二、四、五)非首次会见调整为每周安排两天,即周一和周二为非首次会见时间(即周五预约周一的会见、周六预约周二的会见)。
调整二:为最大程度保障更多律师的会见权,自2020年5月22日零时起,每名律师每天只能预约会见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三、简化赴外地会见办理流程
因外地看守所需律师提供附件1、2盖章原件,故自2020年5月22日零时起,赴外地会见的律师可持附件1和附件2直接到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二号楼一楼东侧)审核盖章。不需要再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申请。
四、明确六合区看守所非首次会见办理流程
因六合区看守所暂未接入预约平台,请申请非首次会见羁押在六合区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律师,通过电子信箱进行申请。具体请参见本通知第一条有关电子信箱部分。
联系人:毛钰如,联系电话:025-69851875、69851876.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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